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空调采购项目邀请公告
发布者:达盛招标 发布时间: 2018-07-05 10:04:21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空调采购项目邀请东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企业(类别:空调;品牌:格力)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空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DSTD2018122
3.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
包A最高限价:¥412,914.00;
包B最高限价:¥109,710.00;
注: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所有采购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4. 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完成期 | 质保期 |
A | 格力空调(详见采购需求明细) | 15天内完成供货,分批次1年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 从通过验收之日起12个月 |
B | 格力空调(详见采购需求明细) | 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从通过验收之日起12个月 |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是东莞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企业(类别:空调;品牌:格力)。
2、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报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价程序
(1)申请登记。供应商自2018年07月05日起至2018年07月0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到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现场申请登记,不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报价。供应商申请登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邀请书(加盖公章)注: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50元,仅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2)报价。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消。
(3)确定报价结果。采购人按照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
(4)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人后发布成交公告。
(5)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应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
2.时间安排
(1)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年07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3日10:00 (北京时间)
四、报价文件及制作要求
1.采购文件由邀请函、采购需求明细和响应文件格式三部分组成。
2.采购需求明细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服务期等要求。
3.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1)响应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
2)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响应文件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4)供应商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
5)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6)传真或电传的响应文件将拒绝接收。
五、报价成交原则
以最低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供应商资格及实质性响应核查
报价小组(由一名采购人代表及两位相关专业专家)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核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不合格,认定其报价无效:
1.不符合供应商资格;
2.响应文件未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制作(盖章、密封、提交份数等);
3.对采购需求有偏离;
4.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
七、合同履约
1.成交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2.成交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定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报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八、其他
1、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2、成交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相关规定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缴费的计算基数。
九、本次采购项目有关事宜,可按下列形式查询:
单位名称: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
联系人: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113229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