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者:达盛招标 发布时间: 2019-11-22 16:41:43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dgds2019-10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项目
三、采购项目最高限价:¥506,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交货期 | 质保期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A | 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项目 | 签定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供货。(交货时间指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用户验收的日期) | 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该设备免费质保期至少为壹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①供应商是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供应商是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9年11月22日 至 2019年11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供应商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
注: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接受现金或微信支付方式)。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下午14:30~15:0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3.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
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9000.00元。投标保证金有关事宜请联系张小姐0769-22113226。
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