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者:达盛招标 发布时间: 2020-09-21 15:55:14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应急招标采购,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dgds2020-18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说明 |
A包 | 东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注: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通知(东财〔2020〕15号)和东莞市卫生健康局转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流程并进行便利化采购,但参照相关法律基本规定执行采购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①供应商是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②供应商是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时间:2020年 9 月 21 日至2020年 9 月 25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7。
3.方式:现场购买,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30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 9 月 30 日 上午 9:00至 9:30。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9 月 30 日 上午 9:30。
3.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20。
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八、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