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清溪医院医疗设备(电动护理床、心电监护仪及手术照明灯)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者:达盛招标   发布时间: 2022-11-11 16:32:35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清溪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dgds2022-21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清溪医院医疗设备(电动护理床、心电监护仪及手术照明灯)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23,000.0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设备内容 预算金额(元)
A包 电动护理床 ¥135,000.00
B包 心电监护仪及手术照明灯 ¥188,000.00

注:无另外特殊说明,磋商文件中条款适用于A包、B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活动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需具备:1)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2022年 11 月 11 日至2022年 11 月 18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577号御景大厦1栋303室。

3.方式:现场购买,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每个包组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2年 11 月 24 日  下午 14 : 00 ~ 14 : 30 。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 11 月 24 日 下午 14 : 30 。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577号御景大厦1栋303室。

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八、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A包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B包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

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1日